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前期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委直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我委决定组织一次全面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所有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城市三级医院、县医院。参与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的全部9家委直医疗机构和55家乡镇卫生院。
二、督导内容
(一)按照《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国卫办医函〔2014〕946号)要求,对口支援工作落实情况。
(二)按照《临沂市市直医疗机构结对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标准》(帮复医院和受帮扶医院合并考核)要求,对口帮扶工作落实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评估(2015年8月上旬)。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要结合督导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实事求是。
(二)督导检查(2015年8月中下旬)。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工作安排提前通知具体时间。
四、其他事项
1.委直医疗机构准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总结。
2.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准备本县区开展强基工作总结。
3.工作总结督导时一并提交。
4.联系电话:8313079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4日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