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功能定位,我县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上着手,保障全县人民的用药需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基础工作
2020年我县召开药政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基本药物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品从采购、存储、发放、调配到使用的全过程监测管理。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临床科室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内容,规范医师处方和药剂师调剂行为,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坚决杜绝不合理用药行为。
二是加大基本药物的配备,满足辖区群众用药需求
我县各医疗机构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动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社会认知度和信赖度。在院内醒目位置公示基本药物价目表,实行零差率销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季度全县镇街卫生院药品品种数量平均达到377种,满足辖区群众常见病常用药的需求。
三是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
借助县内医共体以县医院为牵头单位成立全县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药事质控中心,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加强对镇级医疗机构的用药指导,提高基层药学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同时加大对基本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的培训,保障全县人民的用药安全。由县级临床专家和药师制定课件对全县医疗机构医师药师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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