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实施要求,3月20-25日,市卫健委组织三个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问询等方式,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县级新生儿重症监护能力提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考核存在问题
从考核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县区卫健行政部门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较为重视,能够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并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保证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工作顺利实施。但是各县区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县区之间工作不平衡性突出,主要体现在:叶酸发放工作不规范,随访不及时,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两癌”筛查工作病理结果登记不全,可疑病例随访具体内容不到位;母婴阻断项目人员培训不到位,原始资料、个案登记缺失,电话随访对项目不了解;孕前优生项目早孕随访率、妊娠结局随访率不达标,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早产儿区域和新生儿区域未分开,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洗浴区未独立;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公共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认知度较低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共同推进项目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卫健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重点加强县区级管理人员培训,相关业务科室是服务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项目方案、服务流程,明确服务主体、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其他医疗机构参与承担服务,督促妇幼保健机构强化项目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并按照“钱随事走”原则购买服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项目的工作安排、管理指导、工作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做好信息收集、上报、汇总、分析。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与服务内容,经卫健行政部门审定后,与服务机构签订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统筹组织安排好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具体实施,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绩效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任务完成。
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对各项目的补助标准,足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下拨本级财政补助经费,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将省市级(含中央)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制度,严禁临时拨付项目资金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和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并落实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健康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受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政策,提高项目的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进来,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服务内容纳入机构信息公开范围,要在醒目地方向群众和媒体公开项目具体内容、经费标准、服务对象等信息,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
五是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县区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考核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方案,要将绩效考核与推动重点、难点工作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要进一步规范数据信息上报的准确性,各承担机构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建立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项目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的感受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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