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根据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市卫计委派出了三个检查组,通过通过现场考察、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全市46家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13号)要求,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十个严格”。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告知,空白证存储、发放、签发、归档、废证管理、印章管理等工作情况。二是对2014年以来本机构签发的跨市(省)办证、机构外出生和机构代签发等三类证件信息逐一清点造册。三是出生医学证明新系统使用情况。
经检查,大部分签发机构都能按照规定,做到责任到人,设施齐全,保障到位,管理规范,但是也有个别签发机构存在管理不细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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