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蒙山区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市直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有所增加,高龄孕产妇比例有所增高,使得孕前检查、孕期保健、安全分娩、避孕节育、儿童医疗、辅助生殖技术等相关服务需求明显增加,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将面临新挑战。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鲁卫妇幼发〔2014〕3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全力做好妇幼健康工作
(一)加大宣传与健康教育力度。各县区要以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为重点人群,以科学备孕、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诊断、安全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普及健康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要结合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针对性做好高龄、高风险人群的优生指导,使夫妇双方对自身情况有较为全面、科学、准确的了解,确定生育计划,选择怀孕时机,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置单独两孩生育服务咨询室,做好符合政策夫妇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结合孕前、孕产期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全面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认真做好艾滋病初筛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加强孕前和孕早期优生营养指导,继续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实行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筛查水平。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复查、诊断和随访工作,实现早诊早治、促进康复。通过综合防治,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县区要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宣传教育为主,扎实做好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动员生育后妇女落实安全、有效、适宜、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提高避孕有效率。根据已婚育龄人群年龄、生育状况和避孕措施等,分类做好环情孕情监测,确保避孕效果。通过进村入户等方式,对落实避孕措施的人群进行定期随访,加强孕前管理服务,推进避孕关口前移。搞好孕情随访服务,督导服务机构严格执行B超管理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制度,为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严把技术关口。规范避孕药具管理服务,提升避孕药具使用率和使用有效率。
(四)强化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医疗机构在为经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时,要认真询问既往生育史、难产史、避孕史,详细进行体格检查。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特别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后再孕妇女,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妇和新生儿,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加强高危新生儿访视,强化主动服务,及时救治转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有效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五)开展便民优质服务。针对高龄孕产妇增多的特点,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努力减少孕期妊高征、先兆子痫和产时新生儿损伤、窒息等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高龄待孕妇女生育能力评估,主要针对待孕夫妇的职业、生活和居住环境、女性卵巢及输卵管功能和男性精液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生育能力,帮助排查不利因素,做好优生指导服务。结合“三增一禁”便民正风活动,深化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医疗保健服务。全面推行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推进信息化管理。
二、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认真落实《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等要求,规范妇幼健康技术服务,严格控制剖宫产率,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大月份引产。
(七)加强服务监管。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严格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确保依法执业。要以助产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儿童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为重点,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指导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业务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八)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分析研判产科门急诊量、孕产妇保健建册(卡)量、产科床位使用率、活产数、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情况,科学划定预警线,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产科、儿科急救设备配备和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九)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妇幼健康服务落实到位。要加快推进县、乡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母婴安全放在卫生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医疗机构内部挖潜,扩充产科床位,重点提高妇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整体服务水平。
(十)制定风险预案。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分析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对妇幼健康服务的影响,做好服务资源调查,摸清底数,全面了解需求,针对服务缺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顺利应对生育高峰。要及时公布当地具备助产技术、产前诊断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有条件的县区可动态公布孕产妇保健建册(卡)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机构,有序就诊,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整体效率,缓解市级助产保健机构妇幼健康服务的压力。
(十一)加强机构建设。各县区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协调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确保在县级建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建设,重点增加妇产科、儿科床位数、B超设备数和ICU病房数,全面提高妇产科、儿科临床专科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和技术指导,建立健全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核心、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的全新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加快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妇幼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重点学科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网络综合管理平台,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依托现有资源,力争建成1-2处区域妇产、儿童医疗中心,建立高效快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救治网络,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十二)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全面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编制,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吸引高素质人才,打造过硬技术队伍,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加强政策扶持,吸引鼓励高等医学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调整人才布局。改革助产士职称评定制度,加快助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调整医学院校的专业结构,增设妇产、儿科和助产专业,增加招生人数,充实助产技术人员队伍。指导医疗机构强化助产士、儿科医师与护士等紧缺人员岗位配置,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方面对妇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等给予政策倾斜,切实改善人员待遇。加大妇幼健康服务技术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岗位练兵、组织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学习,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等能力建设,不断改善妇幼健康整体服务质量。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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