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临沂市卫生计生委认真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鲁卫妇幼字〔2018〕17号)要求,于8月6-8日,组织专家成立4个督察组,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进行了实地督查。
本次督导对51家签发机构进行了全面督查。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各县区、开发区必须用PPT方式)、现场询问、查阅档案、文件材料等方法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宣传、空白证件存储及发放、印章管理、各类签发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真伪鉴定、信息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查看,并就相关规定对业务人员进行现场提问。对各机构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组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逐一反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上报整改报告。
在督导中发现,有些签发机构存在办公场所依然不达标,没有独立办公场所或场所狭小、无铁门铁窗;宣传告知内容未及时更新,告知宣传材料缺项;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导组当场出具督查整改意见书,一是要求被督查单位要限期整改,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效果;二是有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细心核对信息和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减少换发证和废证;三是加强出生证管理及签发人员的培训,规范签发服务及流程,对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组织会商,尽快解决,对于符合签发条件的尽快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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