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产假享受天数?
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六十日产假。
2.配偶陪产假天数?
根据《条例》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妇女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
3.育儿假天数?
根据《条例》符合政策生育的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4.育儿假按子女的周岁计算还是自然年度计算?
育儿假按子女周岁计算,分别在孩子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父母每人可休10天。
5.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3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休育儿假叠加计算吗?
原则上不叠加计算。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叠加计算。
6.陪产假、育儿假是否可以分开休?
陪产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育儿假应当在子女每一个周岁内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但是不能结转到下一个周岁休。
7.《条例》中的假期是否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
产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8.产假工资待遇问题?
根据《条例》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9.享受护理假政策?
根据《条例》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0.护理假是否可以分开休?
护理假根据父母患病住院情况可以分开休,但是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休。
11.失能半失能、长期卧床或住养老院的60岁以上老人,其子女是否可以享受护理假?
患病住院,指的是患病到医院住院治疗。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上述情况其子女不能享受护理假。
12.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的三孩,女方未享受158天产假,可以补休吗?
自《条例》执行之日起,还在产假期间的,可以休至158天,已经回到工作岗位的不再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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