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二、办理条件: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
三、实施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申请材料:
(1)在医疗机构(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死亡者提交材料
(2)死亡人员身份证原件
(3)死亡人员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方式: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由窗口统一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办结。
六、办理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办理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67窗口
(二)办理时间: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九、投诉渠道
市卫健委:0539-8313079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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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