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郯城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办法(试行)》和《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参照国家和我省《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市卫健委近期组织了全市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机构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现场评审,确定郯城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达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反映。公示电话:8727329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号市卫健委办公楼1004室,邮政编码:276001。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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