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在我市行政区划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基金申请补助。基金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保障患者应急救治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我市2020年上半年度基金申报通知下发以来,医疗机构积极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居间协调,公安、民政、医保、卫健多部门联动,对无名氏患者进行身份认定、对贫困患者进行支付能力核实。6月17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基金支付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全市医疗机构共申报11例,共计70.06万元,审核通过11例,共计69.51万元。申报例数及通过数量较去年同期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践行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医者精神,急危重伤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基金充分发挥了“救急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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