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扩大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发〔2023〕2号)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革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385号)要求,我委对县区上报的试点申报材料进行了综合评价,拟将兰山区疾控中心、费县疾控中心、莒南县疾控中心3个单位,作为县级疾控中心改革试点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应真实、准确,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
受理部门: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科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3号
电话:8314251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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