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山东省医院评审办法》、《临沂市医院等级评审办法》等文件要求,2023年9月9日-10日、11月11日-12日,我委分别组织专家对兰陵县兰陵镇中心卫生院、大仲村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综合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经研究,同意兰陵县兰陵镇中心卫生院、大仲村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1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临沂市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39-831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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