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
涉及事项
政务服务部门
法律依据
1
居住地村(居)委会死亡介绍信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医疗机构外正常死亡的)
市卫生健康委
依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优化在家死亡人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2号)
2
死者生前病例
3
公安出具的《死因鉴定通知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的)
4
职业健康查体报告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第三条规定:“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规定:“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5
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五)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六)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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