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卫生监管: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制定生活饮用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查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开展水质常规指标监测。
二、举报受理处理机制:
如发现涉及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可通过我委门户网站网上信息受理平台、举报生态环境问题。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