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wjwzcfgyjdk@ly.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临沂市北京路3号公共卫生大楼803室,邮编276001;电话:872738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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