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爱卫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生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全市卫生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市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2年命名及2015年延期复审的市级卫生乡镇、市级卫生村(社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复审。现将复审结果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此次复审,检查组严格按照《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山东省卫生村标准》、《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采取县区互查的方式,对2012年命名及2015年延期复审的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大部分乡镇、村居、单位对卫生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爱国卫生领导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各项检查评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卫生创建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规范。
(二)健康教育。大部分乡镇、村居、单位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广泛普及疾病防治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控烟制度健全,控烟措施落实。
(三)环境卫生。大部分乡镇、村居、单位保洁队伍健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庭院美化、绿化、净化,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环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改造水冲式公厕,强化粪便无害化处理,路面硬化无坑洼,配备足量符合要求的垃圾容器。
(四)食品安全 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备齐全。
(五)病媒生物防制。大部分乡镇、村居、单位消杀队伍健全,落实“四害”防制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清除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科学开展区域性集中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减少疾病的蔓延和传播。
(六)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控制、疫情报告登记制度健全,规范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
(七)社区卫生和乡镇辖村卫生。所查街道社区、辖村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洁队伍健全,日常保洁措施到位,村容村貌整洁卫生,主要街道硬化,路面平整,未见家禽散养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村居、单位对《山东省卫生村标准》、《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的学习把握不够透彻,部分工作较粗放,不精细。环境卫生清理工作不够细致,存在卫生死角和“三大堆”现象。个别单位食堂索票索证记录不完善;个别村居、单位健康教育宣传栏普遍无期次和日期,存在更换不及时现象。
(二)档案资料不规范、不齐全,未按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考评标准要求的内容进行整理,部分档案资料未加盖公章,现有档案资料不能有效反映创建工作。
(三)部分村居、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到位,多数村居、单位放置灭鼠毒饵站过少甚至未安放;除“四害”工作记录不完善、不规范。
(四)部分村居、单位创建整体氛围不够浓厚,环境卫生保洁整体水平不高,单位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创建工作,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认真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积极参与卫生创建工作。
(二)注重薄弱环境整改。各有关乡镇、村居、单位要参照相关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研究制定整治方案,集中组织开展整治活动;要针对环境卫生治理不彻底、宣传舆论氛围不浓、病媒生物防制设施不完善等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找准工作突破口,实施重点突破。
(三)强化技术培训和督导检查。各县区爱卫办要明确创建流程,严格创建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指导、督查和考评、通报制度,把技术指导与督导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重点督导,使我市卫生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
附件:名单
临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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