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字〔2016〕7号)要求,将在全市开展2016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
2016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5+3”规范化培训招生为主。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山东中医药大学新招收的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训基地
临沂市中医医院为我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全市培训的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时间、方式和内容
本科学历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3年;已取得中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根据是否具有临床经历确定培训时间。硕士培训一般不低于2年,博士培训不低于1年。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在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中医五官等学科轮训。第二阶段根据学员预期从事的专业选择在相应的学科以及相关科室轮训。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员进入基地培训后,基地将确定一名老师作为其跟师学习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要符合在临床工作6年以上、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条件。学员临床跟师每周不少于半天,并应当及时整理跟师心得和临床医案。
培训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执行。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分过程考核、师承考核、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和师承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
对通过结业考核的学员,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要求
培训基地要加强管理,明确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培养标准开展培训。培训基地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员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培训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员提供生活、学习便利,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培训期间,学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单位选送的学员人事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不变,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培训基地、委培单位与学员三方共同签订培训管理协议书并严格执行。面向社会招收的学员,由培训基地按培训协议约定发放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
学员在培训期间,实行以培训基地为主,工作单位配合的双重管理制度。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对违反规定的学员,可视其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顺延培训甚至终止培训等相应处理。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3年连续培训方式,培训基地、选送单位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终止、中断培训学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做好2016年培训学员(含中医全科学员)招生工作。报名学员认真填写《2016年全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各县区、各单位于2016年8月20日前将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和学员报名表(附件1)统一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联系。
联系人:汪振国 电话:8315568
电子邮箱:lyzy2008@126.com
附件:1、2016年全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
2、2016年全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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