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职工知晓率,促进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素养与文明水平,4月15日,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竞赛,临沂市卫健委机关党委袁堂明书记,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崔义才参加活动,并为获奖选手颁奖。
中心组建6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3名人员组成。经过个人必答、集体必答、抢答等环节,综合科一代表队、精神科二代表队、心理康复科代表队获得三等奖,综合科二代表队、精神科一代表队获得二等奖,行政后勤代表队获得一等奖。
在知识竞赛间隙,增设抽奖环节,在前期全院开展的“条例在我心 文明伴我行”答题满分的人员中抽取“幸运奖”,29人分获一、二、三等奖。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一座城市的进步离不开城市文明的进步,《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临沂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做文明市民,共享文明成果,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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