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8.29”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梁宝寺煤矿“8.20”爆燃事故等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机构安全防控能力,着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到2020年10月底前,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隐患治理及时到位,各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到位,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是否有力(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形成自查、报告、整改、销号等闭环管理机制。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各单位是否制定行动方案,是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
(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能熟练处置火警信号,是否会启动应急消防设施,设施设备操作是否熟练,值班、巡查、运行记录是否规范,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是否齐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是否知晓预案内容,医疗卫生机构病房、手术室、高低压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平安医院”建设情况。重点排查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情况、日常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情况、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落实情况;医患沟通渠道建设、医疗机构投诉管理机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情况;长期未解决医疗纠纷、医患矛盾等风险隐患的排查处理情况以及既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查处情况等;医疗机构“三防”系统建设达标情况(参照《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31458-2015);安全防范机制落实情况,涉及医院安全防范建设的问题和短板;预警和先期控制处理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情况;实名制就诊等诊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诊室、急诊、夜间值班科室人员管理和安保工作情况;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涉医案件事件联动处置机制建设与联合督查督办情况;医疗机构警务室建设管理情况;公安机关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情况。
(五)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使用情况。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五专”执行情况和账物相符情况;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务人员及调剂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是否符合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的处方剂量、用药时间和使用地点是否符合规定;麻醉卡办理定点医院在办理麻醉卡时是否符合规定等。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视频监控情况、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及台账建立情况、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安全存放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医疗废物管理。重点排查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落实情况,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落实情况,设置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规范合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向具备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移交处置情况。
(八)建设施工现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重点清查整治施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和临时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施工材料存放、保管情况、施工暂设和安全网、围网、施工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情况。
(九)食堂(厨房)管理情况。重点排查食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火设施配备情况、烟道油污清理情况、管线使用年限及是否存在老化情况、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
(十)特种设备整治重点。重点排查特种设备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十一)排查治理电气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是否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从2020年9月至 2020年10月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到9月18日前)。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实施方案于9月20日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二)大排查阶段(9月20日-10月中旬)。各县区、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确保每一个单位(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设施设备都排查到位。
(三)整治阶段(10月中下旬)。各县区、各单位要狠抓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跟踪问效,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逐个节点推进,全力抓好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市卫生健康委将定期组织抽查。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推动不力、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面深入准确无死角开展排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要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全面梳理和排查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查深、查细、查全。
(四)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加大对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推动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特别是广大干部职工和家属积极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情况调度。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跟进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中要报告排查安全隐患的数量情况及整改到位数量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要注重总结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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