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临沂市首届老年人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经济区、临港区社会事业局,蒙山旅游度假区卫生健康局,各县区文联,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示全市老年人在新中国成立、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宝贵经验和精神风貌,进一步繁荣我市老年文化事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文联拟举办“喜迎七十年,银龄中国梦”老年人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活动宗旨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老龄事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老年人在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老年人摄影大赛,展示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有效推进我市老年文化事业的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文联
承办单位:市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范围
临沂市内60岁(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老年人近2年的摄影作品,且未在省、市获过奖。
四、参赛方法
(一)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卫健局、文联联合组织初赛或初选,在此基础上由各县(区)卫健局、摄影协会等相关组织统一报送作品参加市级复赛;市直机关自行组织初赛或初选,由负责单位统一报送作品参加市级复赛。市卫健委、市文联将组织专家组对复赛作品进行评选。市级复赛不接收个人报送参赛作品。
(二)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文联联合在报刊和网站发布大赛启事,征集参赛作品。
(三)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各大企业初赛或初选于8月30日前结束,9月5日前统一向组委会报送参加复赛的作品。
(四)复赛于9月中旬进行。复赛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在敬老月期间颁奖并举行获奖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展览,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一)鼓励创新。参赛作品要求贴近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对近两年来已连续在全国、省、市比赛中获奖作品,组委会原则上不再接收。
(二)参赛作品一律署真实姓名。窗体底端
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拍等问题,一经组委会核实,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摄影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2M,长边不低于800万像素)。摄影大赛复赛的组照一般不超过6张。
(四)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大赛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六、作品要求
所有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一般不超过6张。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可对影调和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作品可加文字说明,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编、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和组织奖10个。作品获一等奖的作者,根据作品类别,作为申请加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获奖单位和个人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八、获奖通报
获奖名单及通报将在市卫健委网站、健康临沂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联系人:徐海燕、吕方晨
电话:0539-8727338,8314140,8118052(传真)
电子信箱:swjwlljkk@ly.shandong.cn
协同办公: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
联系地址: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号,邮编276001)
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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