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美容美发业卫生监管,规范美容美发业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于4-7月对全市美容美发业开展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无证、消毒、污染、超范围经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我市美容美发行业经营行为。
本次整治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要求达到100%。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美容美发场所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情况;美容美发场所使用消毒产品的索证、产品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同时查处购买和使用夸大宣传、宣称医疗作用或冒充药品的消毒产品;开展美容美发场所空气质量及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效果监测评价活动;查处美容美发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超范围经营及广告宣传等行为。
要求各县区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开展对本辖区内美容美发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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