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定市卫生监督所作为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抽调专业人员赴省卫生厅接受培训,学习标准备案工作;三是制定《临沂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程序》和《临沂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备案工作程序;四是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了《备案登记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变更登记表》、《延续备案登记表》等工作用表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模板》,方便企业申请办理企业标准备案;五是积极筹备成立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家库,负责我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技术审查,在我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家库成立之前,临时委托省专家库专家负责我市企业标准的审查;六是进一步明确备案受理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范围限于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山东省地方标准的,以及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或山东地标标准的情形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属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范围。
自2013年11月始,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我市共受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96份,变更48份,延续74份,注销1份,各项工作平稳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我市食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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