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工作安排,3月8日起,市卫生监督所正式开展对全市医疗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全面监督检查各县区市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主要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工作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临床用血管理和打击“两非”工作情况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二是进行医疗市场暗访和突击检查。按照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乡镇数、每县区不少于20家医疗机构(场所)的标准对各县区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主要检查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对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临沂市卫计委案件督办单》的形式,书面交送到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查处。
市所将对暗访和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医疗市场混乱、无证行医率超过15%的县区报请市卫计委约谈。检查将于5月底前完成,届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不整改、整改不规范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处罚。(医政监督科)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