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临沂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市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全面改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得到提高,但在净水设施、饮水机等涉水产品购进和使用、自备水源消毒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从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做好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将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列为学校考评重要指标,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卫生计生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二要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要做好涉水产品的卫生管理,加强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水质消毒,落实桶装饮用水索证制度,定期对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三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保障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同时,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切实提高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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