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要求,临沂市认真部署,全面动员,制定下发《关于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临沂市<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方案》等系列文件,并于上半年圆满完成了全市范围的《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临沂市<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前期,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一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案件。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县区监督机构5家、放射诊疗机构32家、全部三级医疗机构9家、二级医疗机构10家、其他医疗机构13家,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6家,抽查放射诊疗工作场所154个、放射诊疗设备224台、放射工作人员550人,对其中4家单位依法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
经过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在省卫计委6月份组织的全省《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活动中,检查组对我市在《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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