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的申请,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8月18日组织专家对其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审。
专家组按照评审程序,分别听取了单位的工作汇报,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仪器设备、人员资质进行了现场验收,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了考核。专家组认为,以上3家单位具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可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专家组还就职业健康检查的日常组织管理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制度及流程,强化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和管理;二是要加强职业健康检查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及相关诊断标准,提高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三是主检医师要增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切实规范报告书的编制、书写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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