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规范消毒产品流通场秩序,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市定于3-5月份,对辖区内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48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将对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逐一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过程记录的完整性,生产环境条件、生产工艺流程的规范性,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生产过程中卫生管理的规范性。
具体检查内容有:一是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设置原料间、生产车间、成品间、质检部门等,生产工序衔接是否合理。二是生产区卫生状况,生产区是否设更衣室,室内有否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是否配备流动水洗手、消毒设施;生产区厕所是否水冲式,并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车间地面、墙面及工作台面是否便于清洗消毒;能否定期对车间环境采取消毒措施。三是原材料、产品包装及仓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产品出入库有登记、验收制度是否齐全。四是各企业是否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及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单位,将依法进行卫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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