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至6月1日,日照市卫生计生委一行四人代表省卫计委来我市督查《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我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单位15家,包括2家卫生监督机构、2家疾控机构、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4家一级医疗机构、1家采供血机构(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2家学校和2家公共场所。
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法四规”公布实施以来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进一步落实法规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检查了“一法四规”职责履行情况,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控制、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艾滋病检测及疫情报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及生物安全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预案演练等内容。
检查组对我市一法四规工作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尤其对卫生监督机构的全员培训、分级培训以及市县两级联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指出我市存在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人员数量少、个别医疗机构尤其是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仍然存在预检分诊工作不完善、医疗废物运送不及时等不足之处。对于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加强全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探索长效监督机制,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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