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掌握各县区对《产前诊断与筛查技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确保产前诊断与筛查技术专项监督检查取得实效。9月中上旬,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对部分县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对罗庄区、河东区、临沭县、莒南县和临港经济开发区5个县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本次督导检查以现场抽查医疗保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产前诊断与筛查技术为主要方式,每个县区抽查1-2家医疗保健机构,重点检查县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情况和医疗保健机构自查整改效果。从抽查总体情况看,各县区和医疗保健机构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为产前诊断与筛查技术服务规范有序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机构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针对存在的合作协议签订不规范、书面告知义务不履行、转诊工作联系未建立等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要求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加强跟进对整改情况的复查验收,为保障母婴健康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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