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改进和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引起的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医疗危废处置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市支队于4月8-9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分两组对临沭等6县区的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污水消毒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临沭、郯城、蒙阴、沂南、河东和罗庄共6个县区的医疗机构共26家,其中县区人民医院6家、县区中医院3家、妇幼保健院3家,乡镇卫生院14家。检查主要内容有:一是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二是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预防接种和培训情况,三是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情况,四是医疗废物转运和集中处置情况,五是医院污水消毒管理情况。
检查发现:一是县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污水消毒基本达到卫生要求,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责任制及相关制度;二是加强了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配备了充足的防护用品;三是医疗废物及时分类收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登记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医疗废物流失;四是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基本满足需要;五是医院污水消毒处理比较规范,按要求进行消毒效果监测,确保医院污水达标排放。
检查也发现:个别乡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过长,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职业防护不到位以及医院污水消毒不规范、记录资料不全等问题。
下一步,市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督查各单位尽快整改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并对落实结果实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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