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血液透析中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市支队按照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18年“健康山东卫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6-7月组织开展了全市血液透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内容是血液透析场所的组织和管理情况、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情况等。全市共检查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26家,独立设置的血液净化中心1家。27家开展血液透析的单位均建立健全了血液透析室各项工作制度、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绝大多数血液透析室布局基本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区分开的基本要求。能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定期对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内毒素、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软水硬度及游离余氯等进行检测。各透析室均能对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隔离区域内所有废物均按医疗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符合相关要求。
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的血透室医护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未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或者未开展自查工作;少数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室消毒记录资料不全,医疗废物暂存欠规范。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了广大市民及医患人员对血液透析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了解,加强了医护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了血液透析传染病防治工作,降低了医源性感染事故发生,下一步,市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督查各单位尽快整改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并对落实结果实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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