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医院污水消毒工作措施,确保医院污水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流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安全,2018年,临沂市制定印发了《临沂市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消毒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了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消毒专项治理工作。
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82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3家、采供血机构2家,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00多人次,主要检查了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院污水消毒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各单位配备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设施设备情况,对产生的污水进行消毒的情况,进行消毒效果监测情况等。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多份,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发现大多数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了医院污水消毒管理部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建立了医院污水消毒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医院污水消毒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制定了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因医院污水消毒不规范导致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绝大多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了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设施设备并运转正常,对产生的污水进行消毒,建立消毒、投药记录,定期监测消毒效果,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但也存在个别一级医疗机构未配备污水消毒设施设备,或设施设备运转不正常,或采用人工投药消毒方法,投药不及时,未进行相关消毒效果监测即排放的情况,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15家医疗机构,我市卫计监督执法部门依法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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