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场所单位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群众消费知情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按照有关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对我市公共场所单位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信誉单位评审验收工作。
根据各县区上报的A级信誉单位情况,市支队组织验收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索证核对、标化评分等方式,对10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根据现场检查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对于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检查组及时指出了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将根据各单位标化评分情况确定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信誉单位,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根据原卫生部、原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山东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信誉单位是卫生信誉度最高、风险度最低的单位,A级信誉单位的评定与授牌、公示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单位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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