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市卫健委下发的《关于申报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量化分级管理A级信誉单位的通知》的要求,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了核查验收,共确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信誉单位10家。
验收人员本着验收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共场所量化评分的具体要求,逐条逐项进行量化赋分,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导,督促申报单位限期整改。经量化评定,有10家单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信誉单位要求。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对通过验收的单位颁发A级信誉等级公示牌,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通过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强化了单位的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发挥了公共场所A级信誉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保障了群众的消费知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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