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健委将于5月至7月,结合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把牢餐饮具消毒卫生安全关。
行动期间,要求各县区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监督。防控方面要指导辖区内企业配齐防护及消杀物资,建立进厂员工健康档案及测量体温制度,对生产设备每日定时消毒,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要把“不放松”贯穿于疫情防控始终。监督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普查建档,摸清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底数,对新发现的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要及时纳入监管,建立监督档案,确保“无遗漏”。二是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选址布局、场所卫生状况、工艺流程、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要求,消毒餐饮具是否经过检验合格并附上消毒合格证明后出厂,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记录是否齐全,以及餐具独立包装标示是否规范等进行检查,确保“无死角”。三是对产品进行抽检,餐饮具的采样、检测及评价方法根据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执行,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确保“全覆盖”。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及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市县(区)卫健监督执法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抽检结果及处罚情况将在当地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站及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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