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察局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近期市场上出现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激素、违法宣传的现象,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组织各县区在全市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工作主要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管理规定》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辖区内所有抗抑菌制剂的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对经营消毒产品的医药公司、零售药店、母婴店、商场超市、婴幼儿洗浴及游泳场所等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抗(抑)菌制剂进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及有无违法违规宣传、推销情况等。二是对辖区内所有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在摸清辖区内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底数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备案情况,内容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备案后销售;抗(抑)菌制剂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添加禁用物质等情况。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将监管结果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相挂钩;对违法行为处罚结果上传“双公示”系统;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单位纳入诚信经营黑名单,曝光违法企业和产品;建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和案件协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市消毒产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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