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探索创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模式,逐步实现基于信用监管的差异化监督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在沂南县、平邑县参加省级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同时,我市决定其他县区同步开展,压茬推进。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1月至3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工作通知和《临沂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试点工作启动。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至9月),各县区按照本县区制定的试点实施方案,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明确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确保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第三阶段是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试点县区按照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试点县区的工作评估,评估报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工作指导推进领导小组,负责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评估,要求各县区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加大探索,创新方法,严格质量,保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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