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临沂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临沂市卫生健康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要求,自7月13日起,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综合督导组针对“五小场所”(小旅馆、小理发馆、小美容店、小浴室、小诊所)规模较小、硬件设施相对较差、管理不够规范、环境不够整洁等特点,对今年创城复审范围内的罗庄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五小场所”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经营单位是否亮证经营、制度是否上墙;经营单位有无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健康合格证明是否过期;有无禁烟标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有无近3年来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质量监测报告、各项卫生指标是否合格;“五病”调离制度是否落实;消毒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店容店貌是整洁、有无通风设施、有无“四防”设施、医疗废物处置、健康教育宣传及疫情防控落实等情况。
督导检查过程中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及统一标准、分类排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的办法,重点对“四小场所”相对集中的车站、医院、农贸市附近及人员较为集中商业街等的“五小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对较为边远偏僻小巷进行全面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督导检查单位74家次,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五小场所”卫生质量监测报告不全或没有。二是消毒设施设备不规范,消毒方法简单。三是布草间较为简陋。四是店容店貌不够整洁。五是疫情防控落实不严格等。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督导组人员当场下达整改意见单20余份,要求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向迎审办进行了反馈。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五小场所”经营环境的卫生条件和经营者的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对保障广大消费者健康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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