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管理水平,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机制,今年,我市兰山区被列为省级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监管工作试点,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12月24日,兰山区召开了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启动暨培训会。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兰山区卫生健康局领导,兰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及全区59家医疗美容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兰山区卫健局局长徐伟主持,兰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朱凤亭宣读了《兰山区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阶段安排,部分医疗美容机构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新强做讲话,他强调:严格落实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监管各项措施,坚持目标导向,以量化分级标准为“标尺”,从依法执业、消毒隔离、医疗废物、污水管理、医疗文书管理、药品器械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医疗美容机构实施量化评分,根据得分情况,并结合智慧监管、一码监管、双随机监管措施,逐步实现差异化监管模式。同时,要推动行业协会建设,激发医美行业做好依法执业的内生动力,方便人民群众选择安全、规范的医疗美容机构。
会议还由市支队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培训,对量化分级评分标准进行了解读。
下一步,兰山区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依次完成自查自评、现场评定、公示授牌等任务环节,将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按量化得分分为 A、B、C三个等级,A 级为示范单位,B 级为规范单位,C 级为合格单位。对于得分<70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不予评级,将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法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市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近期,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市级督导县(区)执法等方式,重点检查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医疗美容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虚假宣传等内容。此次整治发现问题线索11起,已全部反馈至县(区)卫生监督机构,针对存在问题,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立案处罚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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