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于5月份对19家市直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市支队对各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与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污水消毒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同时,对各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治疗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注射室、输液室、采血室、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新生儿室、重症监护病房等重点科室随机抽取了2个科室进行全面检查。
截至目前,已检查市直医疗机构13家,并现场填写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表。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供 稿:李 侠
编 辑:周 辰
审 核: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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