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赋能、献礼、创新、争先、为民“五大工程”,推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和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虚假医疗广告等医疗乱象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规范医疗行业秩序,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为主要内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对外出租承包科室、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挂证”、不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等均在打击之列。重点对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全面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同时对违规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使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违法泄露患者信息,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近日,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将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隐患、苗头问题彻底纠正,切实防范医疗风险。
下一步,市支队将以抓好提高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落实为契机,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刚脱贫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供 稿:王 睿
编 辑:周 辰
审 核:高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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