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自今年1月份起,开展了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检查活动,现已圆满完成。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二是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三是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四是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本次活动,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57家,发现问题112件,现均已整改完毕。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都建立或更新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了疫情报告管理自查,传染病疫情登记基本符合要求,不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但是也存在个别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存在涂改、漏项等问题。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做好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治监管水平。
供 稿:李 侠
编 辑:周 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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