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监督检查,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在全市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常规预防接种点监督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儿童预防接种门诊、产科预防接种室、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等接种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职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疫苗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情况,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等。二是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接种点设置情况,接种单位、人员资质情况,知情同意和“三查七对一验证”情况,接种台账建立情况、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医疗救治、接种留观措施落实情况等。
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预防接种单位198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38家,疫苗接种单位160家。检查发现,各接种单位总体情况较好,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但个别接种点存在接种人员不足,接种记录不规范,留观时间不够等现象,执法人员均现场指出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专项活动共下达监督意见书86份,提出整改意见64条。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加强了疫苗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强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保障疫苗安全,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供 稿:李 侠
编 辑:周 辰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