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控烟意识,提高公众禁烟的自觉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近期,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法规,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活动。
强化控烟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到公共场所宣传《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放控烟公益海报、折页、一图看懂“提示贴”等控烟资料方式,提高公众对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同感,切实增强公共场所单位与人员创建文明城市及控烟禁烟自觉性,营造有利于公共场所控烟的社会氛围。
开展控烟监督执法检查。针对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汽车站、影剧院、医疗机构等经营性室内公共场所,主要通过“听、看、查、评”的方式,重点对禁止吸烟标识、张贴宣传标语、控烟知识培训、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和劝阻吸烟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本次共检查单位2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禁烟标识、违规摆放烟灰缸、室外吸烟区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
通过此次控烟活动,增强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控烟责任意识,提升了市民的文明素养,吸烟危害的知晓率有了大幅度提升。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禁烟执法的力度,同时提升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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