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素养与社会文明水平,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9月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开展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月活动。
一是举办学习教育专题课堂。对《条例》所规定的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出行、文明生活、文明旅游、文明养犬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注重强调了《条例》的禁止性规定。号召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做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并要以身作则,践行文明行为,做文明市民,用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二是开展文明宣传志愿服务。在超市广场、公交站牌等公共场所,志愿者们向过往市民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健康手册》等宣传资料,就《条例》中提倡的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出行、分类投放垃圾、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讲解,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文明礼让、遵守公共秩序、邻里和谐相处,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主动融入文明创建热潮。
三是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条例。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倡树文明新风,对遇到的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号召市民从自身做起,人人争做文明有礼临沂人,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水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引导更多市民加入到《条例》的学习践行中来,不断规范自身文明行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供 稿:杜军之
编 辑:周 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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