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群众健康安全,依据《临沂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河东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于9-10月份对全区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及档案建立情况;放射防护检测及新建、改建、扩建验收及评价情况。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 66人次,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25家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回头看”,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行为给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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