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自2020年1月25日,沂南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会同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界湖街道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旅店业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沂南县辖区内住宿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住宿场所的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是健康证明持有情况;住宿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情况;登记住宿的人员体温检测情况、疫区外来人员登记上报情况等内容。通过检查,各住宿场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持证情况到位,卫生消毒合理规范,对疫区外来人员掌握清楚。
在监督过程中,发放了沂南县印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明白纸,要求住宿场所均对登记入住的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均免费提供“一次性医用口罩”。发现体温异常人员以及来自湖北登记住宿的旅客,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上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号
鲁公网编号37130202371830 鲁ICP备20030226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18
电话:(0539)8314140 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