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沂水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组织业务骨干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分别对临沂市中心医院、沂水县人民医院和七家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目前临沂市中心医院已经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设置了单独的医疗废物暂存处,由专人进行收集运送、暂存和消毒,并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置、转运、暂存之间人员的交接;沂水县人民医院暂时没有入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做好了医疗废物处置各项工作;其他乡镇卫生院也按照上级要求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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