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宾馆、医院、商场、车站等人群聚集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开展预防性卫生防护措施,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兰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印制3000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建议书》,分发到辖区相关单位。
《建议书》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防护措施提出明确建议。包括:加强场所内部通风消毒,保持空气清新;指派专人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者谢绝进入,并劝导其立即就诊,并立刻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要求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不听劝阻者谢绝入内;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要严格排查住宿人员,发现来自疫区的旅客,应立刻向当地社区、街道或疾控部门报告;加强自身防护,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规定,建立职工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发现职工有干咳、发热、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上岗服务,并立刻报告;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场所入口处或其明显位置张贴“进入场所人员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未戴口罩者谢绝进入”等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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