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沂南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复工平稳安全有序,近日,沂南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复工开业的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指导。根据沂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县部分服务行业开工复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开工复业的理发店、美容店进行监督指导。
内容重点包括: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导工作人员的防护、健康管理、体温测量及登记、场所消毒等工作;为有效防治区域内空气的交叉感染,指导经营场所日常通风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重点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风管、冷凝水盘等部件的清洗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加强出入公共场所人员的管理以及防控行为管理。对开工复业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按照疫情处置程序向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告。
对申请复工单位全部下发复工指南。截至目前,共指导公共场所复工单位39家,此项工作还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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